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25

125.凡不知道天堂

125.凡不知道天堂奥秘的人无法相信人竟然能看到如此遥远的星球,并讲述通过感官经历所获知有关它们的任何事。但要让他知道,自然界的空间、距离,以及由此而来的移动,就其起源和第一因而言,是内层状态的变化;对天使和灵人来说,正是这些变化决定了空间和距离的表象。从一个状态转变到另一个状态就会赋予他们从一个地方到另一地方,从一个星球到另一个星球,甚至到位于宇宙边缘的星球的表象。人的灵也能如此转变,而他的身体仍留在原处。这就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因为蒙主的神性怜悯,我被允许作为一个灵与灵人交往,同时作为一个人与世人交往。感官人无法理解人能在灵里旅行,因为他受制于时空,并以这些术语来衡量他的移动。在来世,位置的移动、前进和变化是内在生命状态的变化;但它们仍向灵人和天使显现为真实的位置变化(AC 1273-1277, 1377, 3356, 5605, 10734)。

属天的奥秘 #2609

2609.关于与生活

2609.关于与生活有关的诫命,如十诫,以及律法和先知里的许多诫命,它们因服务于人的实际生活,所以在两层意义上,即在字义和内义上,都是有用的。字义的内容是为了那个时期的百姓和各个人民,他们不理解内在事物。内义的内容则为了天使,天使对外在事物根本不感兴趣。十诫若不包含内义,永远不会以如此大的神迹在西乃山上被颁布,因为它们所包含的一切,如要孝敬父母、不可偷盗、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贪恋别人的东西,就连外邦人或非犹太人也知道,并且已经被编入他们的法律。作为人类成员的以色列人无论如何都应当知道它们,无需如此隆重的颁布。但由于如前所述,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要服务于人的生活,并作为内在律法所产生的外在形式(它们彼此对应),所以它们通过如此大的神迹从天堂降到西乃山上。它们的内在意义在天上被说出并听见,而它们的外在意义则在地上被说出并听见。
以这一诫命为例,即:要孝敬父母,使他们的日子在地上得以长久。天上的天使将“父母”理解为主;将“地”理解为主的国,那些以爱和信来拜祂的人要作为儿女和继承者永远拥有这国。而世人则将“父母”理解为父母;将“地”理解为迦南地;将“他们的日子长久”理解为他们的寿命。再以不可偷盗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拿走主的任何东西,也不可将公义和功德归于自己。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偷东西。由此可见,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都是对的。同样以不可杀人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仇恨任何人,不可毁灭一个人里面的任何良善和真理。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杀害他们的朋友。其它诫命也是如此。

属天的奥秘 #1378

1378.我通过与天

1378.我通过与天使交谈和亲身经历获知,就构成其身体的有机物质而言,灵人作为灵人并不在他们被看到的地方,有可能距离很远,但仍出现在那里。我知道,那些允许幻觉愚弄自己的人不会相信这一点,但真相的确如此。我通过以下事实向那些不相信自己无法亲眼看到的任何东西(即便这只是一种幻觉)的灵人说明了这一点,即:类似现象也发生在世人当中。以说话者的声音传到另一人的耳中为例:听见的人若不知道如何辨别声音(这种事是他从小就通过经历学会的),并看见说话者在远处,必以为说话者就在自己耳边。这同样适用于一个人看到远处物体的情形,即:若非同时看见中间的其它物体,并根据这些物体知道,或凭自己所知道的判断出距离,他会以为远处的物体近在眼前。灵人的言语更是这种情形,这是内在言语;而他们的视觉是内在视觉。
此外,我告诉灵人,当明显的经验表明一个事实时,他们不应该因它在感官上似乎不是这样,并且他们无法感知它而怀疑它,更不应该否认它。甚至自然界也有许多与感官幻觉相反的东西,但人们仍旧相信它们,因为可见的经验教导了他们。以环球航行为例:让自己被幻觉左右的人可能以为船只和水手在到达对岸时会从边缘掉落,并且在地球正对面的人永远无法双脚站立。这同样适用于此处的主题和来世其它许多与感官幻觉相反,但却千真万确的现象;如这一事实:人凭自己没有生命,而是从主获得生命;以及其它许多事。这些和其它考虑能使怀疑的灵人信服事实正如我们所说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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